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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离婚 原告可以不请律师吗?
关于离婚打官司是否必须请上海离婚律师的问题,并无法律强制规定。是否聘请上海离婚律师参与离婚诉讼,一般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这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在表达、沟通等方面也无障碍,当事人完全可以自行参加诉讼。如果当事人感到自己不能很好地参与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上海离婚律师尤辰荣团队专业致力于诉讼离婚。
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咨询: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回答: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
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咨询: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回答: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时虽然婚姻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对于宣告无效的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上海离婚律师尤辰荣团队专业致力于诉讼离婚。
没领结婚证 离婚该咋办
一起生活了20年,如今,已过不惑之年的吴女士要离婚,却因为当初没有领过结婚证犯了难。孩子抚养费、财产分割……一系列问题让吴女士焦头烂额。吴女士是山西人,19岁那年,由父母包办,和同乡一位姓刘的小伙结了婚。因为当时年龄小,就没有领结婚证,举行仪式时借别人的结婚证照着念了一遍。在老家呆了5年后,吴女士和丈夫一起来到西安打工,并生下了一个女儿。后来,吴女士在轻工市场承包了一个摊位,做起了服装生意。生活慢……
为您讲解离婚诉讼的误区
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诉讼离婚成为当事人离婚的唯一合法途径.笔者在多年的司法实践当中接触了大量的婚姻当事人,发现很多当事人对离婚诉讼的相关问题存在误解,这些法律上的误解往往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使当事人不能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主要有以下十种情况:一、认为先提出离婚会吃亏.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法律依……
妻子伤透心 一心要离婚
丈夫幻想一夜暴富,四处借钱买彩票,痴迷到无法自拔,伤心的妻子眼见丈夫沉迷购彩,经受不住债务负担,一纸诉状将丈夫诉至法院,请求离婚。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清坪法庭审结了这起离婚案。饶某(女)与被告雷某于1981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关系和睦,家庭美满幸福。近年来,幻想一夜暴富的雷某迷上了买彩票,屡买不中的雷某不仅将所有的积蓄全部用于买彩票,还以各种名义向亲戚、朋友借钱,欠下了一身债务。眼见自己的钱打……
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
男女结婚以后,他们的婚姻关系可因两种原因而终止。一种是因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终止;另一种是因婚姻当事人之间离婚而终止。离婚因当事人双方对离婚问题所持态度的不同,在处理程序上也有区别。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对结束夫妻共同生活、解除婚姻关系表示了一致意愿,没有争执和分岐的,这种离婚的情节比较简单,可依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彼此坚持各自的主张……
女子假冒亡姐骗取结婚登记 法院判处无效
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无效婚姻纠纷案。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原告李某(女)与被告邹某(男)婚姻无效,对二人的同居关系依法予以解除,并根据当事人收入情况及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出发,婚生子由邹某抚养教育至成年,李某每年承担抚养费3600元直至儿子成年。2007年5月,李某与邹某经自由恋爱后同居生活,李某在同居期间怀孕。因李某未达结婚年龄,遂用亡故表姐的身份证与邹某办了登记。同居期间,……
智障夫妻难沟通 婚姻被判无效
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一起“夫妻”两人均精神不正常,“妻子”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作出婚姻无效的一审判决。原告黄某(女,二级智力残疾人)与被告徐某(精神不正常)经人介绍相识后,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于2008年1月3日在安乡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结婚后不久,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原告遂回娘家居住,被告一直未接,致使原告一直在娘家居住。2009年原告黄某向法院起诉,要求……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的,本人是否还要出庭?
一般说来,诉讼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了,但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能否离婚,取决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关于这个问题,诉讼代理人往往把握不准,难以就具体情节进行陈述、辩论和说明。因此,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原则上本人还要出庭。考虑到某些案件的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是精神病人,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要其出庭没有意义;又比如,当事人正在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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