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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能否撤销?
【案情介绍:】2008年9月,张某(男)与刘某(女)双方到X市民政局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男女双方一致同意将夫妻共同所有的X市X小区的住房归女儿张花所有。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效力,并发放了离婚证。离婚后,男方张某反悔,要求撤销赠与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其理由为,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是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产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
如何计算“分居”2年的时间?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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