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3月28日
上海离婚律师网logo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咨询: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回答: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结婚时虽然婚姻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对于宣告无效的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上海离婚律师尤辰荣团队专业致力于诉讼离婚。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找律师,当然到上海离婚律师网~
上海离婚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