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当事人的结婚证没了,但是他想离婚,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离婚,民政部门拒绝给她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档案丢失一事,当事人可以找单位开证明,证明她确实结婚了,如果没单位,也可以找到夫妻居住的居委会、街道办或村委会开证明,证明两人确实是夫妻关系,如果孩子大了,也可以由孩子写个证明。”然后,拿着这些凭证再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只要有相关凭证,民政部门会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
证件档案都没了 离婚无凭据
据黄女士说,1999年下半年,她和李先生结婚。当时,她的户口在西安市未央区,人事档案在三桥一家单位。两人是在李先生的老家临潼区新市乡政府登记结婚。“我俩一人拿了一本红色塑膜的结婚证,就和学生证一样大小。”现在俩人的儿子已6岁。但因为很多原因,夫妻俩的感情出现危机。2004年,黄女士提出离婚。然而直到昨日,离婚手续仍未办妥。除了丈夫不愿离外,还有一个问题———他俩的结婚证都不见了。黄女士说:“听到我要离婚,丈夫气得把自己的结婚证撕了,而我现在是自由职业者,经常换工作、搬家,这期间把结婚证搞丢了,翻箱倒柜好几次还是找不见。”没有结婚证,临潼区民政局拒绝为两人办理离婚手续。黄女士又找到当年办结婚证的新市乡政府,但那里并没有当年两人结婚时的档案。“工作人员告诉我,档案可能都转到临潼区档案局了。”黄女士赶紧又找到档案局,但结果仍令她失望。“档案局的人说,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档案有,之后的档案都不见了。”而且,她和丈夫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仍写着“未婚”。“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肯定是当时有些程序没走到。”没有了结婚证,没有了档案,黄女士的婚姻一下子没了凭据。“结婚时丈夫家境不好,我们没有拍婚纱照,没有举行隆重的结婚仪式,就连酒席也办得很简单。”黄女士为难地说,“我想拿出些照片、录像证明自己的婚姻都办不到。”如今,凭证也许就只剩两人的儿子。“孩子户口跟着我,如果我是非婚生子,当时孩子根本不能上户口。”但在采访中,黄女士不断强调,她不想把孩子牵扯到离婚事件中。
有相关单位证明 可补结婚证
对于黄女士的遭遇,西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的工作人员张源说,因为在农村有一定数量的人结婚不领结婚证,“所以临潼区民政局在没有凭证的情况下,拒绝办理离婚手续,也是正常的。”而对于档案丢失一事,张源解释,在2003年后,结婚登记才一律由民政部门管理,并建立了正规、完备的档案。“而在此之前,一些偏远地区的乡镇政府承担了结婚登记工作,这期间档案登记不全或遗失的情况,也发生过。”张源说,黄女士应到档案管理部门开出证明,证明相关档案确实遗失。“这种情况,她可以找单位开证明,证明她确实结婚了,”张源说,“如果没单位,也可以找到夫妻居住的居委会、街道办或村委会开证明,证明两人确实是夫妻关系,如果孩子大了,也可以由孩子写个证明。”然后,拿着这些凭证再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只要有相关凭证,民政部门会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张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