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申请人的母亲与被申请人的父亲系同胞兄妹。2005年4月,申请人、被申请人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子,取名张。2006年4月26日,双方在乡人民政府补办了结婚登记。不久两人各自外出务工,至今无联系。申请人现以双方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为由,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其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申请人诉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加之两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无法共同生活,请求依法宣告……
【案件】原、被告于1994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同年10月1日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1995年5月4日双方一同到人民政府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1995年8月28日生育一子,现跟随被告的父、母亲一起生活。原、被告分别于2002年外出打工,分居生活至今且被告不知下落,现原告认为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起诉来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件焦点】原告与被告是否感情完全破裂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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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再婚后,三个未成年的女儿在母亲和继父的共同抚养下长大。后来亲生母亲和继父离了婚,女儿和继父之间也基本断了关系,继父离婚后生活困难,便将三个继女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支付一定的赡养费。上海离婚律师表示继父母子女关系并不因婚姻的解除而自然解除。
1980年,王某与张某结婚。当时,王某是初婚,张某带着3个未成年的女儿。王某说,与张某结婚后,他将张某的3个女儿视为己出,抚养她们长大,一直到她们出嫁。……
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的思想得以改变,传统社会中男尊女卑的思想已经被男女平等的思想淘汰,女性在社会以及家庭中越来越追求与男性平等的地位。上海离婚律师指出在婚姻中也是男女平等,女方不用受制于男方,要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吴女士与姚先生系夫妻,育有两个双胞胎儿子。2000年,姚先生分配到一职工房,其后夫妻二人出资购买该房屋,吴女士及两儿子一直在该房屋中居住。2007年,姚先生开始离家……
本是恩恩爱爱的夫妻,却因丈夫频繁应酬后喝醉回家,夫妻俩的关系逐渐变得僵化。某天晚上丈夫又一次喝醉后打伤了妻子,两人的婚姻也最终走到了尽头,女方在离婚后还要求男方支付医疗费等赔偿金。上海离婚律师表示夫妻感情破裂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则要向另一方赔偿损失。
冯华(化名)和罗军(化名)在网上相识相恋后登记结婚。但幸福的生活没过几年,罗军开始频繁应酬,总是醉醺醺地回家,两人的婚……
【案件】第二被告洪富(化名)与第三被告赵霞(化名)系第一被告洪利(化名)的父母。原告马原(化名)与第一被告洪利于2008年5月经人介绍订立婚约,2009年1月1日双方未登记而“举行婚礼”同居,同年1月8日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原告与第一被告订婚时,第一被告向原告索取彩礼款50000元、三金款10000元。
原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
【案件】原、被告于2007年1月登记结婚;婚生长女赵子(化名)出生于2007年10月17日。原、被告婚初感情尚可,自2007年起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口角打仗,自2009年2月14日起分居。原告于2009年4月8日诉来法院请求离婚。
原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判决:“一、准予原告韩海(化名)与被告赵燕(化名)离婚。二、婚生长女赵子归韩海……
【案件】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农历12月订立婚约,订婚时原告给付被告彩礼4000元。2008年农历11月22日,原告给付被告彩礼20000元,买金项链款5000元,双方未办理登记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开始同居生活。2008年末,双方解除婚约,被告退还原告彩礼19000元,加上原告母亲治病向被告借款1000元,被告共退还原告彩礼人民币20000元。
原审原告毕海在原审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
【案件】原告陈芳(化名)与被告向会(化名)于1999年经人介绍后相识并恋爱,2002年4月9日登记结婚。结婚时原告陈芳给被告方彩礼金10000元,被告向会的陪嫁物有:一套组合家具、一台21寸长虹彩电、一台洗衣机、一台美的电扇、一台金正影碟机、四铺四盖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上述陪嫁物已由被告向会搬走。双方无生育,婚后一段时间夫妻感情较好,后来夫妻关系逐渐恶化。2008年5月27日原告陈芳诉至法院,请求……
【案件】李祥(化名)与杨平(化名)于1997年下半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98年12月14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1999年9月17日生育女儿。2003年3月李祥因家庭困难外出务工,自此夫妻分多聚少。分居期间,婚生女儿自2004年起随外祖父母生活。2006年正月,李祥回家过年时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杨平将家中电视机等物件打烂,李祥在夫妻矛盾发生后继续外出务工,夫妻从此分居生活至今。2008年9……